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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4 10:03:39
最近,網上最火的話題非“離婚冷靜期”莫屬。“離婚冷靜期2021年正式實行!”“離婚冷靜期到底有沒有必要?”“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每一個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詞條都迅速引發熱議。這一次,我們不再是吃瓜群眾,而是當事人。從恐慌到質疑再到探討假如一方不同意怎么辦,這不僅是一個被動接受的過程,更體現了大家的核心訴求:在離婚冷靜期下,我們還擁有婚姻自由嗎?又該如何保證婚姻幸福?
離婚冷靜期,是最后一腳“踩剎車”嗎
關于“離婚冷靜期”,一直有兩種聲音。贊成者認為,當離婚率持續升高,“冷靜期”是給彼此一個最后的緩沖期。而且,這項規則僅適用于協議離婚,針對的是沖動型離婚。假如遇見家暴等極端事件,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反對者認為,即便是沖動離婚,也可以復婚。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多數人為此買單,在失敗的婚姻中被迫延長痛苦,是增加人為沖突,甚至有可能威脅人身及財產安全。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不怪大家反應過激,實在是有太多前車之鑒。不久前,四川姑娘拉姆遭前夫潑油縱火、不治離世的新聞讓人義憤填膺。她與前夫離過兩次婚,第一次離婚后,被對方以孩子的生命安全威脅被迫復婚。可復婚后兩個人的感情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依然過得很不幸福。無奈之下,她起訴離婚。在等待判決的日子里,她到處躲避,婚終于離了,但三個月后她還是慘遭毒手。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縱使極端事件發生概率小,可百分之一的可能性落在自己頭上,都是百分之百的災難。
每一個人結婚都不是奔著離婚去的。然而,伴隨婚姻中的不穩定性因素增多,恰恰是離婚自由讓人不再害怕結婚。但到底是因噎廢食,將“冷靜期”視為“利刃”,還是聰明應對,讓其成為“剎車”,選擇權在我們自己手上,而籌碼則是婚姻狀態。經營婚姻就像駕駛汽車,假如婚姻行駛過程是勻速的,給彼此一個機會去商量向左還是向右,及時“剎車”很可能皆大歡喜。假如是疾速的,當婚姻里的違章過多,驟然“踩剎車”就會頭破血流。
核心問題得不到解決,冷靜多久都沒用
除了家暴、出軌等涉及底線的惡劣事件,也讓不少人質疑,離婚冷靜期到底有沒有必要?都說離婚冷靜期是為了抑制沖動型離婚,可沖動該如何界定?在人們的認知中,沖動型離婚是當事人太過任性,遇到一點小事就與對方一拍兩散。當遇到某個契機,頭腦一發熱,一方脫口而出“離婚”二字,另一方在被拋棄的感受中惱羞成怒,最后演變成一場“誰不離婚誰慫”的鬧劇。誠然,很多人在離婚后,會陷入“要是”的困境:要是我不那么沖動就好了,要是他不那么氣人就好了,要是我們冷靜冷靜就好了……不過,很多時候,看起來沖動的離婚,其實都是蓄謀已久。
有一句話說:無回應之地,即是絕境。很多時候,所謂誤會、小事,不過是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沖動背后往往隱藏著婚姻里的頑疾。冷靜過后是另一種結局還是電影回放,全看核心問題是否解決。假如核心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冷靜多久都是悲劇再現,反之亦然。而不懂得經營婚姻,不肯反思不足,就算再婚,大概率也是不幸的復制。
比冷靜更有用的,是彼此具有“修復力”
根據華盛頓醫科大學給人一生受到的壓力順位,第一是配偶死亡,第二是離婚,第七是結婚,第九是和解。前十中,有4個都與婚姻有關。不可否認的是,一個人的婚姻狀況決定了他的幸福指數。除了配偶死亡,離婚要承受的壓力最多。無論是協議還是訴訟離婚,都會傷筋動骨,甚至精神崩潰。但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清楚,婚姻的終極目的是幸福。盡管“離婚冷靜期”備受爭議,但毋庸置疑的是,為了幸福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我們一定要明白,幸福是自己的,與其到了“冷靜期”再去被迫冷靜,不如在婚姻中,培養彼此的“修復力”。要知道,每一樁婚姻都是兩個價值觀的結合,再美滿的婚姻也會有分歧,及時修復,才不會讓問題腐爛。
那么,我們該如何用修復力去抵御婚姻里的不可抗力呢?
壞的修復“自嗨”,好的修復“共情”。享譽世界的婚姻教皇約翰·戈特曼教授稱,婚姻離不開感情修復嘗試。而好的婚姻與壞的婚姻最大的區別之處,不在于修復嘗試技能是否更高超,而在于彼此能否理解對方發出的信號,并給予積極反饋。
錯的修復“無為”,對的修復“作為”。總有人將袒露內心視為軟弱,拒絕溝通,期待問題自動消失。更有甚者,將冷靜轉變為冷暴力,迫使對方在無形的壓力中做出妥協。殊不知,不作為的修復是無用功。很多時候,我們在為同一件事爭吵。比方說,一方嫌棄另一方做事拖拉,做飯慢了吵、起床晚了吵……吵后又陷入冷戰,看誰先妥協,可性格偏差,冷戰無益。而愿意接受伴侶的影響,解決可解決的問題,妥協可妥協的問題,才是積極作為。
好的婚姻并非沒有問題,而是善于解決問題攜手終老。離婚冷靜期來臨在即,抱怨徒勞,不妨且行且修復。裂痕照進來的地方,都有光。以相愛做原料去施展修復力,共同解鎖婚姻里的情感難題。愛,方會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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