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廣播電視臺冀時客戶端
責編:鄭鵬程
時間:2022-04-14 15:32:45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范圍及類別
定州市戶籍持《就業創業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4050”人員。是指在申請認定之日起,女性年齡滿40周歲、男性年齡滿50周歲,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二)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并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女性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
(三)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符合殘疾人就業相關規定的殘疾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女性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
(五)“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鎮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連續30天以上處于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一名家庭成員;
(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即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招收高中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畢業生(包括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在畢業后未就業的。
(七)地市以上(含地市級)勞模失業人員。是指曾榮獲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八)烈屬、軍人配偶失業人員。是指烈士直系親屬中一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已進行城鎮登記失業的現役軍人配偶。
二、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一)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二)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790元;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的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月400元。
(三)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繳費的60%給予不超過36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